百问百答(转托管篇)
89.问:什么是转托管业务?
答:转托管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在不同销售代理人之间实施托管机构的变更行为。
90.问: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在什么情况下不能办理跨系统转托管?
答:投资者持有的下列上市开放式基金份额不得办理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1)处于基金募集期或封闭期内的上市开放式基金份额;
(2)权益分派前R-2日至R日(R日为权益登记日)的上市开放式基金份额;
(3)处于质押、冻结状态的上市开放式基金份额。
91.问:办理转托管业务后是否需要设置分红方式?
答:需要。办理转托管业务只转基金份额不转交易明细,也就是说,转托管只是份额的转出,转入的交易账户如未设置过分红方式,那么转入的基金份额仍是初始默认的分红方式,如客户需要重新设置转入交易账户下的基金分红方式,请到转入的销售机构柜台办理变更分红方式业务。
92.问:如果投资者有多个证券账户,在办理基金份额的跨系统转托管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答:基金份额的跨系统转托管只限于深圳证券账户和以其为基础注册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之间进行或者上证证券账户和以其为基础注册的上证开放式基金账户之间进行,而且每个投资者只能注册1个深圳或者上证开放式基金账户。所以,如果投资者有多个深圳或者上证证券账户,只有已注册深圳或者上证开放式基金账户的证券账户中的基金份额才可以转入基金管理人或其代销机构办理赎回业务;其他证券账户中的基金份额只能通过交易所交易系统卖出而无法办理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93.问:转托管的份额有没有限制?
答:基金持有人在进行转托管时,可以将其在一个销售机构(地点)所购买的基金份额一次性全部转出,也可以部分转出,但在转托管完成后转出和转入销售机构的基金份额余额都不得低于最低份额,具体视各基金而定。
94.问:转换与转托管有何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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