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监事会是本会的监督机构。本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若干名、秘书长一名。
第四届理事会(按姓氏拼音排序)
会 长 刘建平
副会长 陈 戈 胡 斌 李 文 阮 红 汤进喜 屠彦洋 王大智 郁蓓华 庄园芳
理 事 卜明豪 曹 玥 陈 阳 陈星德 陈彦达 陈映申 杜煊君 方一天 郭 炜 郭立敏
韩 勇 黄小薏 李 欣 刘 翔 刘桂芳 刘立达 刘小鹏 芦特尔 茅蓓丽 莫泰山
宁瑞洁 邱 军 任 莉 尚 健 宋和文 宋新硕 粟 旭 谈文照 覃 波 唐世春
汪 涛 王 琤 王 栋 吴显玲 席晓峰 许金超 杨仓兵 杨文斌 张 驰 张 军
章嘉玉
第四届监事会(按姓氏拼音排序)
监事长 朱学华
监 事 邓 晖 冯 武 高 昂 洪 伟 邱国鹭 张 浩(非会员监事)
秘书长 章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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