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阳问答︱如何看待近期科创板开板、沪伦通开通等资本市场的制度变革
6月13日,刘鹤副总理在陆家嘴论坛上发表演讲时对科创板建设划出重点,同时对资本市场的基础性制度改革、上市公司治理、交易制度改革等重点工作提出要求,同日,科创板正式开板。近期以来,关于A股深化改革和进一步开放的举措密集推出,既是落实政策最高层对资本市场发展的要求,也适应了我国经济发展转型和股市自身发展的内在需要。
2018年11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将在上交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科创板经过各方紧锣密鼓的筹备,短短7个月内即实现开板,目前受理企业已有140余家,科创板第一股华兴源创昨天已经开启网上网下申购。科创板推进之速超出市场预期,灵活制定标准支持科创企业上市、注册制、强监管、严格退市是科创板制度建设的重点内容。科创板紧扣高质量转型的需要,注重借鉴国际成熟惯例和成功经验,是我国现行股市制度深度改革的突破口,科创板带动整个资本市场改革、培育更多科技创新企业的前景是非常广阔的。
6月17日,沪伦通正式启动,华泰证券发行的沪伦通下首只全球存托凭证(GDR)产品同日即在伦交所挂牌交易。启动沪伦通本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2015年访英成果的重要举措,因英国公投脱欧和脱欧进程有所延迟,沪伦通最终落地再次释放了中国在金融领域持续开放并推进与国际成熟市场接轨的信号,且相对于沪港通的投资者跨境模式,沪伦通实行的是证券产品跨境模式,对我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是一种渠道创新,可为今后更多的开放举措提供范例。伦敦是全球主要金融中心之一,沪伦通促使A股市场与全球最老牌的金融中心直接连通,目前虽刚刚起步、体量不大,但长远来看对A股本身的开放进程、估值重塑、制度建设和交易风格皆会产生全方位的影响。
值得一提的是,最高人民法院上周发布《关于为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改革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在司法层面首次肯定同股不同权的公司治理安排,依法从严惩治申请发行、注册等环节易产生的各类欺诈和腐败犯罪,从保障注册制改革顺利推进、提高违法违规成本、建立健全与注册制改革相适应的证券民事诉讼制度等方面提出多项举措。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在历史上首次为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改革安排而专门制定的系统性、综合性司法文件,其信号意义十分明确。
另外,证监会于6月20日就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从征求意见稿的内容来看,拟进一步提高政策的适应性和包容度,取消上市公司认定标准中的净利润指标,将累计首次原则的计算期间进一步缩短至36个月,恢复重组上市配套融资,实际上是按照科创板和注册制的内在要求,对重组办法有针对性地完善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资产在创业板重组上市。
可以看到,科创板设立和A股对外开放的步伐并未受到市场波动和外部形势变化的影响。监管机构对于发挥资本市场在促进高质量发展中的引领作用,持续推动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态度是坚定而明确的。我们认为,持续的改革、开放将根本性地完善和健全A股的基础制度,为A股未来的长期健康发展奠定基础,不仅能够更好地适应并满足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也能够以市场的力量真正挑选出好公司、为市场参与者创造好的投资机会。
2019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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