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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公示“专精特新”专板建设方案备案名单(第一批)
来源:证监会

证监会公示“专精特新”专板建设方案备案名单(第一批)  



根据《关于高质量建设区域性股权市场专精特新”专板的指导意见》(证监办函〔2022840号)有关要求,北京、浙江等省级(含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已将区域性股权市场专精特新”专板建设方案报送我会备案。经商工业和信息化部,现将符合专板建设要求的区域性股权市场名单公示如下。


序号

区域性股权市场

1

北京股权交易中心

2

浙江省股权交易中心

3

江西联合股权交易中心

4

齐鲁股权交易中心

5

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

6

广东股权交易中心

7

重庆股份转让中心

8

宁波股权交易中心

9

青岛蓝海股权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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