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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层加强场外衍生品监管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严防变相融资 监管层加强场外衍生品监管
日前,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向各家证券公司下发了切实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参与场外衍生品交易的通知》的要求(下称“要求”),明确了参与人不得为客户提供融资等5项禁止行为。业内人士表示,此举将进一步堵住机构为客户提供变相融资的道路,核心仍是全市场去杠杆。
上述要求明确提出,将进一步规范参与人通过报价系统场外衍生品市场开展场外衍生品交易,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其中,5种行为被明令禁止,包括:为客户提供融资或变相融资服务;收取明显超过履约保障需要的保证金;依照客户指令使用保证金;为非标资产规避监管行为提供服务或便利;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此外,对于现存为非标资产提供通道以及为规避监管提供服务或便利的场外衍生品交易,报价系统明确要求,在合同到期后不得展期。
事实上,不光报价系统发文严格规范场外衍生品交易,部分证监局也关注到这一业务背后潜藏的风险。以上海证监局为例,该局在近期也向上海辖区内券商、基金及基金子公司下发了与上述要求内容相似的通知。
除了明确上述5项禁止性行为,上海证监局还表示,将把辖区各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参与场外衍生品交易和其他场外业务纳入日常监管,通过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等方式,掌握各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参与场外衍生品交易的模式、规模、风险以及客户等情况。一旦发现有违规行为等,将依法及时采取监管措施,并追究责任。
在业内人士看来,上述举措的核心仍是给市场去杠杆。
某不愿具名的券商场外市场部人士表示,银行资金及劣后资金通过认购有限合伙企业份额,并借道券商收益互换渠道为劣后资金加杠杆的业务,去年做了很多。不过,自去年底融资类互换被叫停之后,风控严格的券商基本都暂停了这项业务,但不排除少数机构仍通过收益互换的方式来增加杠杆。毕竟收益互换的杠杆比例通常远高于场内融资的杠杆率,并且隐蔽性高,投资标的也不受限制。
一位沪上资深券业人士进一步分析道,监管层叫停的是融资类互换,对冲类互换仍在允许范围。他给记者举了一个例子,某高净值客户持有伊利股份,如客户担心停牌期间大盘波动风险,可以委托券商配置与持仓市值等额的ETF卖出,客户支付固定费用,获得ETF浮动收益同时部分对冲系统性风险。
报价系统发布的8月场外证券业务开展情况报告显示,证券公司收益互换业务新增221.77亿元,其中融资类收益互换新增为零,未了结的融资类收益互换名义本金180.26亿元,较7月底进一步减少了1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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