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中国证券市场大事概览
■一月
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实施《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
证监会公布的《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配套规则规定,公司可以自主约定和选择信息披露平台。公司和董监高有保证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义务。
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
13日,证监会发布《证券期货业统计指标标准指引》,对证券期货行业的统计指标进行了全面梳理。
15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发布实施《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公开谴责标准》,明确中小板上市公司公开谴责的认定标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纪律处分自律监管执法机制。
18日,上交所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进行了修订,并于18日开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1日,证监会公布《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公开募集股份及上市(包括增发)审批申请材料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简化境外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到境外主板及创业板上市)、境外增发股份(包括股票的派生形式)所需要的申请材料。
31日,中国证监会公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管理暂行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暂行办法》规定,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股票转让可采取做市方式、协议方式、竞价方式或证监会批准的其他转让方式。
■二月
1日,保监会消息称,为进一步推动债权投资计划发行制度改革,保监会发布《关于债权投资计划注册有关事项的通知》,将保险资管公司发行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的门槛调整为注册制。
4日,保监会发布的《关于加强和改进保险机构投资管理能力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称,将对保险机构投资业务实施牌照化管理,并统一向社会公布险企每类投资能力的风险责任人,进一步放宽险资投资渠道。
8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发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及涉及相关业务规定和细则、交易结算、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相关业务指引以及收费事宜的十四个配套文件。
17日,保监会发布消息称,支持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产品业务试点。
18日,证监会公布《资产管理机构开展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暂行规定》,该规定自6月1日起施行。
1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直通车业务指引》发布,于7月1日起实施。这意味着上交所调整交易所目前的信息披露监管模式,减少事前形式审核,将工作重点转向于集中并整合现有监管资源,对违规行为进行事后重点监管。
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会议确定了以下政策措施:完善稳定房价工作责任制;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及用地供应;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建设;加强市场监管。
证监会公布《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对合格投资者、管理人资格等做出明确要求。
26日,中国证监会公布《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规定》降低了证券公司从事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准入门槛。
27日,证监会发布公告称,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案相关中介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涉及金额巨大,性质恶劣,严重扰乱证券市场秩序,极大地损害了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法应予严惩。证监会将根据《证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做出最高幅度的处罚和处理。
28日,在融资融券业务推出近3年后,转融券试点启动。
■三月
1日,中国政府网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通知在此前公布的“新国五条”基础上,对调控政策进行细化。
12日,证监会公布《关于大连商品交易所上市焦煤期货的批复》,同意大连商品交易所上市焦煤期货并挂牌焦煤期货合约。
15日,证监会发布《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允许符合具备证券资产管理业务资格等条件的证券公司申请设立专项计划、发行资产支持证券。
证监会发布《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暂行规定》,允许符合条件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开展基金托管业务。
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公司开立客户账户规范》,放开非现场开户限制,明确证券公司不仅可以在经营场所内为客户现场开立账户,也可以通过见证、网上及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为客户开立账户。
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公司私募产品备案管理办法》。
17日,中国证监会召开干部会议,宣布中央决定,肖钢任中国证监会党委书记、主席。
19日,人社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近日联合发布的《关于扩大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范围的通知》明确,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范围扩大至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基础设施债券投资计划、特定资产管理计划和股指期货等。
21日,银监会发布《关于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称,督促商业银行在收益覆盖成本和风险的前提下,在国家利率政策允许的浮动范围内,自主确定贷款利率,建立科学合理的小微企业信贷风险定价机制。
■四月
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2013年修订)》,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发布实施,以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8日,深交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考核办法》进行了修订。其中,深交所加强对上市公司履行现金分红承诺等考核。
9日,银监会下发的《关于加强2013年地方融资平台风险监管的指导意见》要求,各银行控制地方平台贷款总量,不得新增融资平台贷款规模。
19日,中国证监会宣布,已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证券公司缴纳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关事项的补充规定》,下调证券公司缴纳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比例,减轻证券公司经营成本。
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进一步改进企业债券发行审核工作的通知》,对企业债券发行申请,将按照“加快和简化审核类”、“从严审核类”及“适当控制规模和节奏类”三种情况进行分类管理。
25日,中央国债登记公司接到央行金融市场司的通知,暂停信托理财产品、券商资管产品、基金专户在银行间债市开户。
■五月
5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加强外汇资金流入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不仅收紧了金融机构的外汇综合头寸,还要求外贸企业限期解释清楚货物进出口和贸易收支总量不匹配的原因。
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决定再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稳步推出利率汇率市场化改革措施,提出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的操作方案。
7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发《关于对非金融机构法人债券账户暂停有关业务的通知》。
8日,2013年度证券公司创新发展研讨会在京召开。证券业协会专业委员会发布了19大类共74项重点工作,范围涉及场外市场、固定收益、投行业务等证券行业各项业务领域。
10日,证监会表示,"万福生科案"行政调查已经终结。拟责令万福生科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处罚,相关负责人已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但公司不会触及终止上市的条件。对于其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证监会处以暂停其保荐机构资格3个月的处罚,没收该项目发行上市业务收入2555万元,并处以2倍的罚款,为保荐制度推出以来最为严厉的处罚。
14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公告规范债券关联交易,要求同一金融机构法人债券账户间不得进行债券交易。
20日,多位机构交易员向中国证券报记者证实,受资金面短期紧绷程度超预期、部分机构资金出现缺口等因素影响,银行间债市出现推迟20分钟收盘的罕见情况。
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召开发行规范工作会议,要求所有债券发行价格应无限接近二级市场成交价,弱化定价估值的作用,适当时候不再公布定价估值。
24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按照有关要求,证监会正在积极开展优先股相关工作,条件成熟时将尽快推出,但他表示没有明确的时间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发布《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试行)》,规范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
30日,备受瞩目的深圳前海股权交易中心正式开业。当天共有1200家企业实现挂牌展示。
■六月
1日,新修订的《基金法》开始实施。
4日,上海期货交易所公布新修订的黄金、白银和螺纹钢三个期货品种标准合约,并公布新修订的《上海期货交易所结算细则》、《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细则》、《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上海期货交易所交割细则》、《上海期货交易所燃料油期货交割实施细则(试行)》、《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期货交割实施细则(试行)》以及新制定的《上海期货交易所连续交易细则》。
6日,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大幅攀升,隔夜拆放利率大涨135.9个基点至5.98%,1周拆放利率升39.80基点至5.13%,2周拆放利率升36.90基点至5.24%,1月拆放利率升57.80基点至5.09%。月内拆借利率都升至5%以上,短期流动性趋紧。
7日,证监会发布《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证监会发布修改后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
13日,央行暂停央票发行与正回购交易,公开市场连续第二周净投放,但货币市场利率重新走高,资金面未见缓和。
阿里巴巴与天弘基金合作的余额宝上线,用户在支付宝网站内就可直接购买基金等理财产品,获得相对较高的收益。
17日,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建设银行发布公告,四公司于13日在A股市场获中央汇金公司增持。
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政策措施,决定再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等事项。
20日,银行间市场资金“旱情”进一步加重,短期资金价格指标出现近乎疯狂的飙涨,但下午资金市场偶见异常成交,再度令市场对于央行干预的猜测升温。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表示,按照“可把控、可举证、可识别”的原则,已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规定的六项挂牌条件进行细化。同时,《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条件适用基本标准指引(试行)》发布,该指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七月
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审计后整改工作,研究激活财政存量资金,通过《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草案)》。
8日,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就《5年期国债期货合约》及其相关细则、《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及其实施细则修订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为配合国债期货推出并适应未来产品创新需要,中金所对现行业务规则体系进行了重构。
9日,中国人民银行消息,央行就进一步完善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结算管理发布公告称,市场参与者之间的债券交易应当通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交易系统达成。
19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3年7月20日起全面放开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管制。
2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进一步公平税负,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研究确定促进贸易便利化推动进出口稳定发展的措施;部署改革铁路投融资体制,加快中西部和贫困地区铁路建设。
25日,国家发改委网站发布的关于加强小微企业融资服务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支持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企业、股权投资企业、产业投资基金发行企业债券,专项用于投资小微企业。逐步扩大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发行规模。扩大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试点规模。
26日,深交所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13年修订)》,对大宗交易制度进行了优化完善,并明确债券ETF实行当日回转交易。其中,A股、B股、基金大宗交易的最低交易股数和金额降至原标准的60%左右。
■八月
1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正式推向全国。
保监会发布《关于普通型人身保险费率政策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普通型人身保险费率改革试点于8月5日启动。
2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改进企业债券发行工作的通知》,决定将目前由国家发改委进行的企业债预审工作,委托省级发改部门负责,国家发改委今后将做好政策指导、业务培训和资格管理工作。
8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进一步做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全力支持小微企业良性发展。
12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银行间债券市场结算业务的通知》。
16日,A股盘中突现异动。光大证券异常交易指令导致沪深股市早盘瞬间放量暴涨,此后更在跟风盘推动下大幅上扬。午后沪深股指快速回落,尾盘双双收跌。
19日,光大证券表示,当日上午,公司金融市场总部在银行间本币交易系统进行现券买卖点击成交报价时,误将“12附息国债15”债券卖价收益率报为4.20%(高于前一日中债估值约25个基点),债券面额为1000万元,后被交易对手点击成交。光大证券发布消息称,经与交易对手协商,同意对该笔债券不进行交割。
20日,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日前批复中国人民银行提交的《关于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工作方案的请示》,同意建立由人民银行牵头的金融监管协调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决定进一步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
29日,中国人民银行新闻发言人表示,在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过程中,央行将会同有关金融监管部门,在尊重发行人自主选择发行窗口的基础上,引导大盘优质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在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跨市场发行。
■九月
2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簿记建档发行规范指引》,将于10月1日起施行。《指引》旨在规范债券发行环节行为,严控利益输送、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
3日,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公布5年期国债期货转换因子和应计利息计算公式,以及将首批挂牌上市的TF1312、TF1403、TF1406等5年期国债期货合约可交割国债范围及其转换因子。中金所同日还发布《关于5年期国债期货可交割国债有关事项的通知》。
4日,证监会公布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参与国债期货交易指引》要求,基金参与国债期货交易,应当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并按照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套期保值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6日,国债期货正式挂牌交易。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5日发布的5年期国债期货合约挂盘基准价显示,TF1312合约、TF1403合约和TF1406合约挂盘基准价分别为94.168元、94.188元和94.218元。
11日,中国重工披露公司非公开发行预案,拟注入超大型水面舰船、大型水面舰船、军用舰艇等军工重大装备总装业务及相关资产,将开军工重大总装资产证券化之先河。
13日,证监会宣布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分道制方案已经成熟,将按照“先分后合、一票否决、差别审核”原则,由证券交易所、证监局、证券业协会及财务顾问分别对上市公司合规情况、中介机构职业能力、产业政策及交易类型三项进行评价,按评价汇总结果将并购重组申请划入豁免/快速、正常、审慎三条审核通道。分道制于10月8日起实施,目前在审的50余单项目将依照老办法审核。
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关于配合做好并购重组审核分道制相关工作的通知》明确,上市公司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后,各相关单位按照“标准公开、过程透明、结果客观、简便易行”原则和职责分工,启动对重组的分项评价。
16日,证监会宣布,批准上海期货交易所上市石油沥青期货合约。
18日,国务院印发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提出,深化金融领域开放创新,加快金融制度创新,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可在试验区内对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金融市场利率市场化、人民币跨境使用等方面创造条件进行先行先试。
19日,上海家化发布公告,公司董事会接受葛文耀提出的退休申请。董事会决定推举独立董事张纯为代理董事长。
23日,郑州商品交易所发布的《关于动力煤期货合约上市交易时间及挂牌基准价的通告》称,动力煤期货合约自26日起上市交易。
29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挂牌成立。
银监会发布的《关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行业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指出,支持探索建立符合区内银行业实际的相对独立的银行业监管体制;建立健全区内银行业特色监测报表体系;优化调整存贷比、流动性等指标的计算口径和监管要求。
■十月
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并正式实施《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评价办法(试行)》。
9日,银监会公布的《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称,自然人可以发起设立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农村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为实缴资本,最低限额为5000万元。
11日,银监会消息,为促进商业银行加强流动性风险管理,维护银行体系的安全稳健运行,银监会起草了《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流动性办法》指出,商业银行的流动性覆盖率应当于2018年底前达到100%。
18日,全球首个实行实物交割的铁矿石期货合约在大连商品交易所挂牌交易,标志着“中国版”铁矿石期货正式启航。
证监会批准郑州商品交易所上市粳稻、晚籼稻期货,批准大连商品交易所上市纤维板、胶合板期货。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进行了修订并正式发布。修订后的《交易规则》将于2013年12月9日起实施。
24日,消息称国内首只中小企业可交换私募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完成发行。
25日,贷款基础利率集中报价和发布机制正式运行。
■十一月
8日,证监会和银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商业银行发行公司债券补充资本的指导意见》,允许境内外上市以及正在排队等待境内上市的商业银行发行公司债券以补充资本。《指导意见》自11月6日起施行。
8日,大连商品交易所鸡蛋期货合约挂牌交易,这是大商所今年上市交易的第三个期货品种。
9日至12日,三中全会在京召开,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多渠道推动股权融资,发展并规范债券市场,提高直接融资比重。
14日,光大证券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因“8•16事件”涉嫌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共计被处罚5.23亿元。相关4位责任人每人罚款60万元,并予以市场禁入,董秘则被处罚20万元。
20日,上海家化公告称,公司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公司涉嫌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根据《证券法》有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稽查。
大商所发布《关于纤维板、胶合板期货合约上市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确定纤维板、胶合板期货合约自12月6日起上市交易。
30日,证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这是逐步推进股票发行从核准制向注册制过渡的重要步骤。
中国政府网发布《国务院关于开展优先股试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表示将按照《意见》制定优先股试点管理的部门规章,并于近期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进一步完善后正式发布实施。
■十二月
2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金融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意见》,四大举措支持自贸区建设。
6日,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出通知,自2014年起实施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优惠政策。《通知》规定,对单位和个人不超过规定标准的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缴费,准予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而对个人从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基金取得的投资收益免征个人所得税。
8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称,为规范同业存单业务,拓展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融资渠道,促进货币市场发展,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同业存单管理暂行办法》,自2013年12月9日起施行。
10日,据中国人大网消息,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在人民大会堂召开证券法(修改)和期货法起草组成立暨第一次全体会议,正式启动证券法修改和期货法立法工作。
10日至13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指出,做好明年经济工作,最核心的是要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要稳扎稳打,步步为营,巩固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促进经济社会大局稳定,为全面深化改革创造条件。2
13日,证监会就《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对优先股发行主体、发行条件、投资者资格等内容予以详细规定。
14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说,决定发布后,扩大试点至全国的条件已经具备。
16日,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修改的决定(征求意见稿)》提出,非上市公众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只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
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推进青海三江源生态保护、建设甘肃省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综合试验区、京津风沙源治理、全国五大湖区湖泊水环境治理等一批重大生态工程。
20日,中国人民银行在其官方微博上称,针对今年末货币市场出现的新变化,央行已连续三天通过SLO累计向市场注入超过3000亿元流动性,目前银行体系超额备付已逾1.5万亿元,为历史同期相对较高水平。
27日,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对外发布。
证监会发布七项配套规则,这标志着新三板试点扩大至全国工作启动。
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实施修订后的《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2006年发布的《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同时废止。
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并实施《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业务指引(2013年修订)》,以规范通过上交所系统发行证券并申请上市业务。
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关于修订和废止上海证券交易所退市公司股份转让系统相关业务规则的通知》,取消了退市公司股份转让系统的设置。
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并实施《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上市审核实施细则》。
30日,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根据修订后的《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结合市场运行的实际情况,配套制定和发布8项业务制度,配套修订6项业务制度。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公布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
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保荐机构内部控制有关问题的通知》提出,保荐机构应建立健全公司内部问核机制,进一步完善关于问核的具体制度,明确问核内容、程序、人员和责任。
2013-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