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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暨公会理事会公司治理委员会2022年研讨会成功举办
来源:公会秘书处


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暨公会理事会


公司治理委员会2022年研讨会成功举办



  近年来,公募基金行业呈现良好发展态势,行业规模稳步增长,产品结构持续优化,规范水平有效提升,财富效应逐步显现,行业实力显著增强。站在新的发展阶段,围绕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这一主线,中国证监会于今年初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公募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了推动基金管理公司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坚持投资者利益优先原则,健全“三会一层”制度,严格依法履行各自职责,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监事、督察长的监督功能,强化高管人员履职尽责意识。4月和5月,证监会相继发布了《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监督管理办法》及其配套规则,对基金公司董监高人员的职责、作用等进行了全面的规范。


  为更好地了解基金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要遵循的法律法规和履职事项,由上海市基金同业公会(以下简称“同业公会”)公司治理专业委员会主办,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承办的“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暨公会理事会公司治理委员会2022年研讨会”于10月31日顺利举行。


  会议通过现场和线上两种方式同时进行,超过60家单位的180余位同仁报名参会,反响热烈。现场参会的有上海证监局徐远博副处长,公会秘书长章明女士,公司治理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阮红女士和公司治理委员会成员单位的各位领导。


  会议邀请了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安东律师,重点围绕《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内容,从新法规和公司治理视角出发,分析、分享新要求、新规范;同时,同业公会章明秘书长就《办法》的重点条例,同大家分享了自己的体会。会议期间,与会者展开了热烈的讨论,畅所欲言、获益匪浅。


  会议总结指出,上海基金行业各公司应当深入学习、领会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加快推进公募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强化依法合规经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为行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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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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