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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会理事会私募基金专业委员会职责
来源:公会秘书处


公会理事会私募基金专业委员会职责

  根据《上海市基金同业公会理事会专业委员会议事规则》,私募基金专业委员会在上海市基金同业公会理事会的指导下承担以下职责:

  一、督促会员遵守法律法规和自律规则,诚实守信,恪守职业道德,履行受托义务,保护基金持有人合法权益,研究制定相关自律公约,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二、积极发挥桥梁作用,加强和监管部门、基金业协会及其他政府部门的沟通,积极参与规则制定征求意见工作,及时向监管部门、基金业协会及其他政府部门反映行业的意见和建议,全面、准确地向行业传导监管部门的政策要求,促进行业合规经营。

  三、搭建行业交流平台,定期组织会员机构不同层面、不同类别的交流活动,鼓励会员单位积极主动反映存在的问题,促进行业合作和创新发展。

  四、加强行业培训,定期组织各类合规培训、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行业的合规水平和业务水平,增强行业的合规理念。

  五、引导行业坚持正确的投资理念,促进行业回归资管本源,推进行业差异化、多元化、国际化发展进程,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

  六、凝聚行业活力与正能量,倡导会员单位主动践行社会责任,全面提升行业影响力。

2017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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