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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资产管理业务专业委员会召开专题研讨会
来源:公会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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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资产管理业务专业委员会召开专题研讨会

  12月10日下午,公会理事会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专业委员会召开专题研讨会。参加会议的有:公会副会长、秘书长李频,浦东新区金融服务局相关领导、毕马威律师事务所专家及会员单位相关人员90余人。

  研讨会围绕资管计划投入有限合伙是否需要缴纳税收这一议题展开讨论。希冀借助公会平台,寻求解决行业共性问题。


  会议首先介绍相关背景——长江财富接到税务机关通知要求其资管计划缴纳所得税。现场不少资管公司开展相似业务,对此感同身受,积极献言,指出资管计划本身既不属于企业也不属于其他组织,无需缴纳所得税。资管计划代扣代缴缺乏相应法律依据,企业所得税不存在代扣代缴问题。

  主任委员隋晓炜将相关意见归纳为两点:一是管理人不应为受托资产纳税;二是有限合伙分配时,基金计划不应成为代扣代缴对象。

  毕马威会计事务所相关专家从市场税收链条、对浦东新区国税局引用财税159号文的解读以及资管计划征税依据三方面同在场嘉宾分享了看法。通过对“先分后税”、“实质重于形式”概念的解读,明确税务部门对资管计划征收税存在疑点,为公会与相关部门交涉提供切入点。

  交流讨论环节,现场气氛热烈。与会众人就税收登记主体、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税收、资管计划代扣代缴可行性等问题向毕马威专家咨询,并提出各自看法。金融服务局简单通报了私募基金税收征收的相关情况。

  会议最终达成共识,由公会代表行业与税务部门沟通,同时通过律师事务所及相关部门多渠道协商,解决问题。值得一提的是,由于参会人数过多,加座后,不少代表依然只能于走廊过道席地而坐,参与会议。

  李频做总结讲话。她指出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行业还很年轻,在发展过程中会遇到各种问题,专业委员会要发挥作用,承担行业发展的责任与义务,解决更多的行业问题。公会将携手会员单位为行业发展,而共同努力。

  会议结束,不少代表兴致不减,不愿离场,就有关问题交换意见,并对公会从实际出发,解决行业难题表示赞赏。

  主任委员隋晓炜主持会议。


2015-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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