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会动态
关于举办机构大宗商品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公会秘书处



关于举办机构大宗商品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国务院于今年4月发布的《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要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稳慎有序发展期货和衍生品市场。近年来,随着交易结构的优化,机构投资者成为衍生品市场重要参与者,2023年上半年,期货市场机构投资者成交量占比为46.3%,较2018年同期上升了25.6%。


  为帮助会员单位了解大宗商品资产配置价值,实现多元化配置资产,提升合规风控与投资管理水平,郑州商品交易所与上海市基金同业公会将于2024年7月24日在上海联合举办大宗商品业务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和组织方式


  签到时间:7月24日,13:30-14:00

  培训时间:7月24日,14:00-17:40

  培训地点:会议地点将在报名审核通过后通知

  组织方式:线下面授


  二、培训对象


  相关业务负责人及骨干,每家机构1-2人


  三、培训主题及师资


  主题1:玻璃、红枣期权规则介绍及期权基础知识,分享人:冯世佃,方正中期期权首席研究员;

  主题2:期货市场监管体系及郑商所监管规则,分享人:杨成,郑州商品交易所市场监查部;

  主题3:商品期权交易策略与实务,分享人:李佳宜,古木投资基金经理;

  主题4:期权风控体系与方案设计,分享人:陈竑廷,交易艺术汇创办人。


  四、报名方式


  请各单位于2024年7月22日(周一)17:00 前将报名回执反馈至公会 OA 系统。


  五、注意事项


  参会代表报名成功后,原则上不予请假。因故不能参加面授培训的,不得晚于培训前1个工作日通过邮件方式向公会发送所在机构用印的请假说明。无故缺席面授培训一次将暂停公会培训报名资格半年,无故缺席累计两次将暂停公会培训报名资格一年,无故缺席累计三次将取消公会培训报名资格。



2024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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