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上海培训班的通知
辖区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
为促进辖区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更好地理解相关政策规定,推动辖区私募基金行业健康规范发展,上海证监局、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上海市基金同业公会拟定于10月21日下午在上海举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培训班,现将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2014年10月21日(周二)13:30—16:30
二、培训地点:上海国际会议中心(上海市浦东新区滨江大道2727号)华夏厅
三、培训师资:中国证监会私募基金监管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等单位的专家。
四、培训对象:上海辖区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未完成登记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也可报名参加。
五、培训内容:《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解读和现场问答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培训不收费,原则上各单位限1人参加
(二)请各位学员自行安排食宿
(三)请各位学员提前15分钟进场,进场前在会场接待处签到。
(四)请各机构于10月10日(周五)17:00前将参会回执以邮件形式反馈至联系人电子邮箱。
联系人:汪成杰 021-50121789 wangchj@csrc.gov.cn,
严 赟 021-50121135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上海市基金同业公会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