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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第二届会员代表及推荐第二届理监事候选单位的通知
来源:公会秘书处

关于报送第二届会员代表及

推荐第二届理监事候选单位的通知


  上海市基金同业公会成立3年以来,在上海证监局的指导、帮助和支持下,经过全体会员单位的共同努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社会影响力逐步提升,在上海基金业的规范、健康、创新发展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根据《上海市基金同业公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公会第一届会员大会及理监事会任期将于2013年底届满。

  根据公会《章程》规定,拟于2014年第一季度召开第二届第一次全体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第二届理监事会,完成各项换届工作。现开始正式进行第二届会员代表报送及第二届理监事会理监事候选单位推荐、自荐工作。

  具体通知已下发,请各会员单位以主人翁的态度,积极推荐、自荐理监事候选单位,并于2014年1月16日(周四)16:00前,将第二届会员代表信息表与第二届理监事候选单位推荐、自荐表两份表格加盖公章后一并回复至公会秘书处邮箱:huiyuan1@samacn.org.cn。公会将根据会员单位推选情况,汇总整理后报第一届理事会提名讨论,严格按照公会《章程》,征询监管部门意见,积极稳妥推进换届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2014-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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