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第74号令),放开了基金公司特定资产管理业务的投资范围,允许其可以投资商品期货,基金公司与期货公司的业务联系将日益紧密。为了促进基金公司与期货公司相互之间的协作交流,上海市基金同业公会与期货同业公会将联合举办“基金理财、期货创新业务交流研讨会”,重点讨论基金公司和期货公司在特定资产管理业务方面的合作。
会议时间:2011年9月26日15:00—17:30
主办单位:上海市基金同业公会、上海市期货同业公会
会议地点:期货大厦二楼多功能厅(浦电路500号)
参会人员:基金公司33家:公司负责投资业务高管
相关人员每家共2人
期货公司24家:总经理
相关人员每家共2人
会议议程及会议回执已随通知下发至各会员单位。
请各公司于9月 23日12:00前,将参会回执传真至基金同业公会。
2011-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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