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会动态
上海市基金同业公会成立
来源:公会秘书处

 

 

    2010年11月18日,上海市基金同业公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全体会员大会召开。作为中国基金业的第一家地方性行业自律组织,上海市基金同业公会成立后,将以自律规范、促进发展为宗旨,不断推动上海基金业创新发展,更好地回报投资者。

   

    上海市委常委、副市长屠光绍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监管部、上海证监局、中国证券业协会的领导出席会议。上海地区31家基金管理公司、23家异地基金管理公司在沪分支机构的代表与会。

   

    上海市基金同业公会第一次全体会员大会审议通过了《上海市基金同业公会章程》,选举产生了第一届理事会和监事会。陈敏任会长,李频、桂水发、杨东、金旭、田仁灿、陈开元任副会长。李勍任监事长,姜国芳任副监事长。

   

    屠光绍表示,上海市基金同业公会的成立是上海基金业发展到一定程度的标志,是下一步上海基金业加快发展的标志,也是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进一步发展的标志。基金同业公会的成立是基金业新发展的重要基础,基金同业公会大有可为。上海市政府将积极支持上海基金业及其同业公会发挥更大的作用。

   

    中国证监会基金监管部副主任胡家夫指出,基金公司已经成为当前资本市场最重要的机构投资者,基金行业也成为我国金融体系重要组成部分。当前基金行业发展进入关键阶段,既有机遇也有挑战。自律组织的建设是基金行业抓住机遇,应对挑战的重要措施。上海率先成立区域性自律组织是对自律组织建设的有益探索,对促进整个基金行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上海证监局局长张宁表示,成立上海市基金同业公会是基金行业以自律促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上海基金业为全国基金业自律发展做出的新探索,有利于进一步理顺行政监管和自律规范的互补互动机制,提升自律规范的整体水平,增强行业凝聚力,促进上海基金行业内部和与外部的交流,参与构建可持续发展的市场竞争格局和环境。作为证券监管和业务主管部门,上海证监局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统一部署,加强指导和监督,积极支持同业公会依据法律法规和章程开展的各项工作,为同业公会在上海基金业规范发展中发挥作用创造条件。

 

 

    最后,上海证监局副局长韩康代表业务主管部门提出八项要求:一是要有效发挥行业自律规范作用,从而促进基金行业和公司的健康发展;二是要普遍提高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水平,“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三是要积极促进会员机构的创新发展,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快会员机构的创新步伐;四是要努力优化基金营销服务拓展营销渠道,推动会员探索优化基金营销服务的方式方法;五是要加快实施基金业人才发展战略,重视培养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从业人员特别是投研人员队伍;六是要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创造投资业绩,以推动投资业绩为主导,实现基金持有人利益最大化;七是要不断强化业内外的交流合作,增进国际技术交流与合作;八是要全力支持会员机构的现代金融企业建设,倡导建设以合规文化为核心的企业文化。希望上海市基金同业公会在全体会员和有关各方的支持下能够发扬务实精神、发扬同业精神、发扬创新精神、发扬奉献精神,扬帆起航,乘风破浪。为上海基金业的创新发展,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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