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解读及私募基金清算退出”
专题沙龙成功举办
为帮助会员单位理解《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重点条款,为新形势下的监管工作作准备;同时,积极应对基金年限和退出渠道单薄等挑战,把握私募基金清算全流程及关注要点,11月28日,上海市基金同业公会联合上海市静安区金融服务办公室、上海市国际股权投资基金协会成功举办“《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解读及私募基金清算退出”专题沙龙。本期沙龙特邀通力律师事务所业务合伙人陶燕,国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邹菁以及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合伙人张文倩,分别就新形势下的法规条例、基金清算退出流程以及财税合规进行解读,来自30余家会员单位及行业机构50位代表参加活动。上海市基金同业公会秘书长章明,上海市国际股权投资基金协会秘书长黄岩分别作开场致辞,上海市静安区金融服务办公室副主任吴连娇主持会议。
进入主题分享环节,陶律师首先就私募基金的立法体系和配套措施作了框架性梳理,并结合《民法典》和《九民纪要》的重点条款对《条例》的立法意义作了深入讲解。同时,就募集、投资、托管、退出等重点环节的条款和集团化私募基金管理人、政府性基金、母基金, 双Q基金等特定领域的差异化监管要点进行了逐条说明。
随后,张文倩老师从税务清算的角度出发,分别对基金退出的路径、少数股权解决方案、控股股权解决方案等主要议题展开分析,并就控股权出售的常见问题分别给出了详细的解决方法。同时,针对LP型、直投型以及收尾型等S型基金交易架构的股权承接问题作了深入的解析。
针对私募基金清算的全流程关注要点,邹菁律师分别就基金清算的两个层次和八个步骤展开讲授,并对“清算开始”和“清算类型”两条路径进行了对比分析。对基金身份注销的前提、程序和后续流程,邹律师从禁止性条款、工商变更日期及处理措施等方面作了进一步梳理。
最后,行业讲师就诉讼期以及LP失联情况下的清算步骤以及财税适用性问题回答了现场嘉宾的提问,并就程序的合规问题作了进一步交流探讨。
本次活动旨在促进会员提升业务水平,夯实展业基石。后续,公会将持续举办和支持业务发展、风险防范、合规展业方面的讲座,探索多方联合培训机制,持续倡导高质量展业的行业文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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