夯实基础 扬帆起航
——《私募基金暂行管理办法》上海培训班成功举办
10月21日,由上海证监局,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主办,上海市基金同业公会,上海市国际股权投资基金协会承办的《私募基金暂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上海培训班在上海国际会议中心成功举办,上海证监局朱健副局长、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曹殿义副会长,中国证监会私募部黄丽萍处长,上海证监局基金处主要负责人,上海市基金同业公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李频,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私募会员部(筹)负责人董煜韬出席了会议,来自上海地区630余家私募投资基金相关人员参加培训。
朱健副局长在培训致辞中介绍了上海私募基金的特点和发展环境,给上海私募基金提出了合规、风控、自律、创新发展等各方面的要求。同时,他期望各私募基金在新国九条大力培育私募市场的契机下,结合自己情况,因地制宜的运用好法律法规,做大做强,服务好实体经济。他表示,上海证监局作为一线监管部门,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导下,努力协调方方面面,解决私募基金在实际发展中遇见的困难,不断优化发展环境和培育私募发展市场,努力把热情服务和严格监管相结合,共同努力帮助上海私募行业发展的更好更快。
上海证监局 副局长 朱健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副会长 曹殿义
曹殿义副会长在培训会上指出,伴随着办法的出台,私募基金迎来了历史性的发展机遇,作为一支重要的生力军,私募基金将对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深化金融改革等方面发挥推动优化作用,与此同时,也对监管机构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随后,他重点就中国基金业协会对于私募基金下一步的工作安排和计划进行了详实的说明。
培训首先由中国证监会私募部黄丽萍处长主讲,她依次通过对私募基金的起源与演化、不同类别私募基金的不同风险特点、境外私募基金立法实践、我国私募基金立法探索、本办法的起草过程、立法原则、主要制度安排、办法实施的工作部署等九个方面对办法进行了细致入微的讲解和介绍。她表示,相关规则的实施对于私募基金的发展并不是限制,而是针对发展过程中的共性问题进行统一规范,从而帮助私募基金更好的辨识相关风险,达成统一的执行标准。现场问答环节中,黄丽萍处长分别就会人员提出的合格投资者和违规宣传方式的界定、基金合同报备、财务报告报送、私募从业资格管理、个人混同资产管理等一系列问题进行了现场答疑。
中国证监会私募部 处长 黄丽萍 中国基金业协会私募会员部(筹)负责人 董煜韬
中基协私募会员部(筹)负责人董煜韬在培训会上进行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及产品备案情况介绍,他对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概况、职责、会员结构和组织框架进行了简单说明,介绍了私募基金备案政策背景及演进,目前的登记备案情况,以及私募基金登记备案工作要求,讲解了私募自律管理制度框架和登记备案系统。最后,对与会人士就登记备案和产品创新相关问题进行了答疑解惑。
此次培训,高效传达了对监管机构对私募基金监管的要求和重点,实实在在的帮助私募界同仁学习到了所需知识,原本三个小时的培训会在与会人士的不断提问下一再延长到四个小时结束才强制结束。培训同时帮助各私募基金统一了规范,夯实了基础,为未来发展奠定了方向。为深化金融改革,促进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目标,迈进了坚实的一步。
本次培训由上海市基金同业公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李频主持。
2014-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