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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新证券法专题培训”的通知
来源:公会秘书处



关于举办“新证券法专题培训”的通知



各相关会员单位: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新证券法),将于2020年3月1日起施行。中国证监会表示,本次证券法修订,按照顶层制度设计要求,进一步完善了证券市场基础制度,体现了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方向,为证券市场全面深化改革落实落地,有效防控市场风险,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证券市场服务实体经济功能发挥,打造一个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具有非常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新《证券法》的精神,帮助会员单位准确把握政策的核心要义,上海市基金同业公会定于1月15日(周三)举办“新证券法专题培训”,特邀通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吕红女士为基金行业同仁解读新《证券法》对资管行业的影响。


  具体安排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0年1月15日(周三)下午14:00开始


  二、培训地点


  上海浦东世纪大道1600号陆家嘴商务广场20楼


  三、培训内容


  1.资产管理产品、资产支持证券写入《证券法》


  2.强化监管机构执法的法律依据(证券转让限制、短线交易、行政监管措施、行政和解、员工持股计划的豁免)


  3.内幕交易的认定标准及责任承担


  4.市场操纵的认定标准及责任承担


  5.老鼠仓行为首次写进《证券法》


  6.程序化交易写进《证券法》


  7.举牌、信息披露的重大调整


  8.证券公司证券资产管理业务的法律适用调整


  9.证券投资者保护机制的重大创新


  四、参加对象


  各公募基金、私募基金督察长、法律合规相关负责人或业务骨干(每家限报2名)


  请各相关会员单位于1月10日(周五)17:00前将报名回执反馈至公会秘书处邮箱:mishuchu@samacn.org.cn,名额有限,额满即止。


  附件:《新证券法专题培训报名回执》



2020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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