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8年度公募基金管理人投资者保护状况评价有关数据的通知
各公募基金会员单位:
根据《2019年投资者保护重点工作安排》(证监办发〔2019〕31号)相关要求,为反映公募基金管理人投资者保护状况,推进公募基金行业健康发展,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将启动2018年度《公募基金管理人投资者保护状况评价报告》,请各公募基金会员单位积极组织申报,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2018年度投教产品制作及投放情况的评价数据,包括投教产品的形式、数量及影响力(如点击量等)。
二、报送要求
请各公募基金会员单位于4月12日(周五)16:00前,将《公募基金管理人投教产品制作及投放情况统计表》(见附件)发送至公会邮箱:huiyuan@samacn.org.cn。
2019.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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