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上海市首次正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
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77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在部分职称系列设置正高级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39号),以及《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委办发〔2018〕16号)等文件精神,开展本市正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试点工作,现将相关通知转发至各会员单位,请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申报。
附件:1. 《关于开展上海市首次正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试点工作的通知》(沪经信职改办〔2019〕3号)
2. 《关于本市开展正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试点工作的通知》(沪人社规〔2018〕45号)
6.《上海市正高级经济师评委会所属各专业组材料报送地址及联系方式》
2019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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