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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会第三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圆满召开
来源:公会秘书处



公会第三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圆满召开



  2019年2月25日下午,公会第三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在上海证监局会议室召开。52家理事单位、6家监事单位的理事、监事和授权代表共58人参加会议,上海证监局吴萌副局长、杨牧云处长、颜国彬副处长、徐远博副处长出席会议。李文会长主持本次会议。



  会议全面回顾了2018年第三届理事会各项工作取得的成果。自2018年2月以来,公会在上海证监局的指导下,完成第三届理事会换届选举。一年来,新一届理事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方针,紧贴监管要求,以服务为己任,带领全体会员加强自律管理,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章明秘书长代表理事会作《上海市基金同业公会2018年度理事会工作报告》提要汇报。报告从公会治理、助力会员专业发展、助力行业国际拓展、提高行业社会影响力、强化投资者保护等五个方面阐述了公会过去一年来的工作进展,并从“平台”“专业”“品牌”“国际化”四个维度展望了2019年工作计划。章明秘书长表示,公会将在上海证监局的指导下,一如既往,坚持不懈,共同努力,助力上海基金业在服务和业绩方面引领全国,助推上海成为全球资产管理中心。


  公会理事会合规风控、公司治理、人才战略与培训、业务发展与创新、信息技术、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私募基金、国际业务、基金运营和社会责任共11个专业委员会的主任委员们(授权代表)汇报了各专委会2018年度工作总结及2019年度工作设想。各专委会立足自身实际,把握市场创新热点,聚焦行业发展重点,剖析业内专业难点,进一步发挥行业智库作用,展现了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带动上海基金业专业精进做出了有益尝试和积极贡献。


  会议还审议了《关于建立上海市基金同业公会信息管理系统的议案》和《关于上海市基金同业公会秘书处办公场地增租的议案》、《上海市基金同业公会2018年度财务报告及2019年度财务预算》及《上海市基金同业公会章程》(修订)、《上海市基金同业公会会费标准及管理制度》(修订)、《上海市基金同业公会会员大会制度》、《上海市基金同业公会理事会制度》、《上海市基金同业公会监事会制度》五项公会制度规则及《上海市基金同业公会财务管理制度》、《上海市基金同业公会财产物资管理制度》(修订)、《上海市基金同业公会经费管理制度》三项秘书处内部管理制度。经全体与会理事(授权代表)无记名投票表决,全票通过了上述《公会2018年度理事会工作报告》、《公会信息管理系统的议案》、《公会秘书处办公场地增租的议案》、《公会2018年度财务报告及2019年度财务预算》以及修订或新增公会五项制度规则和秘书处三项内部管理制度。


  会议听取了《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中欧基金督察长卞玺云代表刘建平监事长,对公会依法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决议执行情况予以充分肯定,监事会认为公会重大决策合理、程序合法,符合《上海市基金同业公会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会三届三次理事会决议有效。


  在交流发言环节,围绕2019年工作,与会代表们就公募基金参与科创板、加速养老金投资、运用风险对冲工具、发挥外资股东优势、增强流动性管理等话题进行了交流,并进一步就加强新规新政落地指导、丰富职业培训和行业文化等事项提出了意见与建议。


  李文会长表示,公会是监管指导的平台、行业自律管理的平台、维护投资者权益的平台。公会要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会员、理事单位和专委会的作用,开展工作创新,服务行业需求,提高风险防范,促进上海基金业健康发展,打造业内最佳公会。2019年,基金公司将面临更加复杂的经营环境,行业同仁们仍需不懈探索发展空间与机遇,上海基金业将在证监局的指导下,深化责任,勇于担当,提高行业竞争力,促进辖区资管行业的健康发展。


  上海证监局吴萌副局长对公会过去一年的努力和付出予以充分肯定,对新一年的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公会自身建设,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树立行业品牌形象;二是要推动行业转型发展,不断探索信息交流和资源共享新平台;三是要整合资源,加强专委会及外部合作联动;四是要增强辐射力和影响力,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科创中心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本次会议为2019年上海基金业的开局之势营造了明确方向和坚实基础。



2019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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