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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会理事会公司治理专业委员会召开2018年第一次全体会议
来源:公会秘书处


完善治理机制 深化行业改革


——公会理事会公司治理专业委员会召开2018年第一次全体会议



  2018年8月15日下午,上海市基金同业公会理事会公司治理专业委员会召开2018年第一次全体会议,本次会议由专委会主任委员富国基金董事长薛爱东主持,上海证监局机构三处副调研员严赟、公会会长李文、公会秘书长章明出席会议。



  会议首先听取了执行委员林志松关于公司治理专委会2018年工作计划的报告。与会委员就如何完善行业公司治理展开交流,一致认为公司治理专委会将根据《上海市基金同业公会章程》的规定,促进会员单位探索、丰富和交流公司治理实践,持续改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运作,维护基金持有人、公司股东以及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推动区域基金管理机构健康发展。


  会议指出,今年是国内基金业发展20周年,实践证明,基金管理机构公司治理水平是基金行业发展的重要标志。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公司治理准则(试行)》明确要求公司治理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基本原则,应当体现公司独立运作的原则、强化制衡机制、维护公司的统一性和完整性。健全、有效、透明的公司治理是基金管理机构形成主动自我约束、获得公信力、树立良好市场形象、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石。


  会上,上海证监局机构三处副调研员严赟作了讲话,充分肯定了公司治理委员会的工作成效,并提出了新的要求:一是要积极探索董事会如何更好地承担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二是董事会要明确合规管理目标,加强合规管理体系建设;三是把党建工作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四是董事会应更加重视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


  公会会长李文会长在会上讲话,他表示,公司治理是基金管理公司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公司治理专委会既要传承又要努力创新,扩大研究、探索培训、积极搭建会员单位之间沟通交流的平台,发挥与监管机构的桥梁纽带作用。


  公司治理专委会主任委员薛爱东做了会议总结发言,他指出,建立和完善现代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机制,是现阶段深化基金行业改革、防范化解风险、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的重要抓手。在监管部门的指导下,公司治理专委会将认真践行专委会宗旨,忠实履行专委会职责,推动上海地区基金管理机构加快探索具有行业特色的现代金融企业制度,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有效性。


2018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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