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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适当性知多少
来源:天天基金销售
投资者适当性知多少
为了规范销售行为,确保相关产品与服务的销售适当性,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2016年12月中国证监会发布《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中国基金业协会于2017年6月底发布《基金募集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对行业机构执行适当性工作提出了更为具体、而统一的要求。
何为销售适当性?
一句话说,就是把合适的产品或者服务卖给合适的投资者。经营机构在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的过程中,注重根据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销售不同风险等级的产品或服务。该原则也是境外资本市场,用于投资者保护的一项重要原则。
在哪些产品或者服务过程中,需要执行适当性原则?
根据证监会的监管规定,向投资者销售公开或者非公开发行的证券、公开或者非公开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包括创业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公开或者非公开转让的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或者为投资者提供相关业务服务的,均需要履行适当性工作。简单来说,就是你买股票、买基金(包括私募基金)、期货投资都需要按照新的适当性规范执行。
适当性工作包括哪些内容?
简单说包括三个部分主要工作:
1、投资者分类
经营机构需要根据投资者提交的身份资料、财务状况、学习情况、投资经验、投资期限、品种、期望收益等投资目标、诚信记录情况评定用户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及时提供给投资者。一般经营机构会将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分为5个类别。
2、产品分级
经营机构,需要根据产品管理人、产品本身投资运作、产品结构设计复杂性、风险情况等信息综合评定产品的风险等级,供用户投资时参考。产品的风险等级一般也是5个类别。
3、投资者与产品匹配
最复杂的,就属于投资者与产品匹配了。简单来说,有以下几点变化:
首先,如果投资者属于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按照新的监管规定,就只能购买与之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了,就基金而言,一般是货币市场基金、短期理财类基金。只有投资者自身情况发生变化,重新评测风险等级,不再属于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用户时,经营机构才允许购买不匹配的产品。
其次,如果投资者不属于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想购买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不相匹配的产品,也没有之前那么简单了。投资者需要主动提出申请、经过经营机构提示不匹配情况和交易风险,再经过用户确认,确认了解接受风险,并承诺经营机构没有主动推介产品才可以继续购买呢。
是不是顿时觉得很麻烦?但是经营机构的出发点,还是希望用户谨慎投资,尽量减少不匹配的风险,所以麻烦点也是对投资者负责,也说明经营机构业务稳健、合法经营呢,这年代合规、专业、有责任心的经营机构才是值得信赖的。
除了上面内容之外,经营机构还需要加强风险提示、业务留痕,对于现场方式交易的,还需要同步录音录像呢。广大投资者的交易时一定要充分了解产品的投资风险、风险等级情况,了解投资可能带来的风险,谨慎投资。
2017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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