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会动态
非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服务机构入会事宜公告
来源:公会秘书处

关于住所地在上海的非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人

及基金服务机构入会事宜的公告


    公会自2010年11月18日成立至今,已经4年有余,伴随监管转型和改革创新发展,基金行业进入了快速变革时代。为顺应行业发展,公会经业务主管部门上海证监局提议,对公会章程和会费收取办法进行适当性修改,并与2015年4月10日召开的二届二次会员大会上表决通过,详见《关于公会第二届二次全体会员会议决议》。

    其中,关于会员主体变更条款将原有的“住所地在上海的基金管理公司”,修改为“住所地在上海的基金管理人,本条所指的基金管理人包括: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经中国证监会授权协会登记的非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同时新增“住所地在上海的基金服务机构”。

    至此,公会会员主体将在原有基础上新增“住所地在上海的经中国证监会授权协会登记的非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以及“住所地在上海的基金服务机构”。

    特此公告。




2015-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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